執法記錄儀多見于執法人員佩戴,在現場執法時進行實時攝錄,保留證據,因其使用特性以及使用人群,執法記錄儀又被稱作警用執法記錄儀。
因此不少人以為是執法部門才能使用的設備,其實不然,并沒有相關明文規定個人是不允許使用執法記錄儀的。執法記錄儀通常配置了高清攝像頭,可以進行錄像、錄音以及拍攝,而當下拍攝保存的視音頻資料是無法在執法記錄儀上刪除的,從而保證了資料的完整性、公正性。除此之外執法記錄儀還可以和其他品牌的對講機連接,當作肩咪使用,集成對講送話功能。所以執法記錄儀又名視音頻記錄儀。
視音頻記錄儀也多被應用于物業管理、學校的保安佩戴,在巡查值班的時候實時開啟執法記錄儀,并且在夜間時可以開啟補光燈攝錄,能在遠距離看清人臉,使夜間巡查更方便。
其次視音頻記錄儀也多被應用于民企工廠以及施工工地,不論是高精密的工藝制作還是高危施工,都有其規范的操作要求,佩戴視音頻記錄儀能確保操作的規范準確性,起到監督整改的作用。
因此執法記錄儀不再是政府部門執法的標配,民營的企業以及個人都可使用。